四川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策略的公告
1、颁布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拟定本行政地区的总磷污染控制策略,并组织推行”建议,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方位提高总磷污染治理水平,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提质升级,拟定《四川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策略》(以下简称《策略》)。
2、指导思想
《策略》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要紧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推行“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进步策略,根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进步,紧盯长江总磷污染突出问题,系统推进总磷污染防控工作,全方位提高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水平,以高水平保护推进优质进步。
3、工作目的
《策略》明确到2025年,总磷污染治理效果进一步巩固,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长江、金沙江、嘉陵江、涪江、渠江、琼江出川断面和雅砻江、大渡河、青衣江、赤水河入河口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1mg/L以下,岷江、沱江、安宁河干流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釜溪河、体泉河、茫溪河、长滩寺河、东柳河、芝溪河等重点小流域国、省考核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泸沽湖、鲁班水库等重点湖库总磷浓度维持稳中有降。
4、主要任务
《策略》从工业源治理、生活源整治、农业源控制、河湖保护修复四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其中,工业源治理包含产业准入、转型升级、清洗生产、污染防治、综合借助、园区管理等6项具体任务;生活源整治包含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3项具体任务;农业源控制包含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控3项具体任务;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包含排污口整治、小流域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手段3项具体任务。
5、保障手段
《策略》明确要加大组织领导,打造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省级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总磷污染控制落实到位。要保障资金投入,探索构建财政资金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总磷污染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强化科技支撑,推进重要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推进科技成就转化应用。要严格考核监督,严厉打 击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行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总磷水污染防治,增强全民生态环境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