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长沙“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行策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行。
长沙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行策略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依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策略〉的公告》(环固体114号)需要,切实推进长沙“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质,拟定本策略。
1、总体需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要紧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方位”策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方位落实“三高四新”策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推进绿色进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策略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统筹城市进步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规范、技术、市场、监督管理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方位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探索概要出符合长沙进步需要的“无废城市”建设的可行路径和具体模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一体推进
把达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进步全方位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充分发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的要紧用途,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策略部署下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一体推进。
2.坚持问题导向、目的导向
以产生强度高、收购借助潜力大的固体废物为重点,根据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借助、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推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法,加快补齐有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弱点,持续提高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3.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改革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需要,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机制改革,打造完善有关规范、技术、市场、监督管理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4.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一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打造分工明确、权责明确、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园区、骨干企业的引领和支撑用途。发动群众,依赖群众,形成全社会户户知道、每人参与的好环境。
(三)建设范围和时期
1.建设范围
建设范围涵盖长沙全域,总面积约1.18万平方公里,包括湖南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共计80个街道、95个镇、14个乡、715个社区、1169个村。
2.建设时期
策略编制基准年为2021年,建设期间为2023年至2025年,全过程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四)建设目的
推进长沙全域拓展“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到202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借助率走在前列,主要农业废弃物接近全量借助,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达成全覆盖,建筑垃圾综合借助水平显著提高,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控,达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可,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长沙“无废城市”建设样本。
2、建设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打造长效协调机制
1.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打造“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多部门联动机制,准时解决“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打造完善跟踪督导机制,按期通报工作进度。(市生态环境局、市进步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对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税务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项无特殊说明均需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和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2.明确“无废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责任与分工,一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明确市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与职责分工,强化全市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监督管理,与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采集、转移、运输、借助、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达成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进步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对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固体废物管理规范。研究颁布针对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文件或专项规划。(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进步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统计规范,夯实数据基础。完善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再生资源、建筑垃圾等统计规范和办法,为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借助和监督管理提供数据基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进步,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重压
1.推进制造业绿色进步。扩大市先进制造业进步优势,围绕“三智一芯”重点范围,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全方位推进园区向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进步。到2025年,园区可持续进步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进步获得新效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进步改革委)
3.推进绿色工厂、绿色矿山创建。以绿色工厂示范带动,加快制造业的绿色转型进步,促增效减排污;以绿色矿山示范引领,提高矿山资源的综合借助率。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不少于160家,绿色矿山建成率10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对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全方位推行清洗生产审核,达成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全方位推进自愿性清洗生产审核和强制性清洗生产审核工作。到2025年,工程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生物制药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清洗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高于85%。(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进步改革委)
5.鼓励通常工业固体废物在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范围的规模化借助,与在绿色建材、新型材料墙板、装配式建筑等产业的综合借助。(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分行业、分目的、分步骤有序地完成市现阶段工业企业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拓展天然气替代煤和电替代煤的“双替代”技术改造,帮助“双碳”目的达成、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节能减排、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
7.加大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打造发电、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清单,组织核算年度排放量并编制排放报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借助处置和监督管理能力,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新改扩建项目依法严格履行环保手续和“事中事后”环保验收规范。严禁环境审批未采取必要手段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的涉危险废物项目。依法依规对已环评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拓展抽查复核。依法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规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达成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业务人员培训,将全市所有涉及危险废物单位纳入省固体废场管理信息平台监督管理,严控审核水平,依法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虚报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3.充分发挥应对、消防、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动用途,强化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应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4.鼓励大型企业和工业园区产生的危险废物自行资源化借助。鼓励并支持危险废物“P2P”定向借助试点。有序拓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采集试点,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进步,提高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借助水平
1.提高农业低碳进步水平。拓展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目的、路径和手段研究,加大农业农村范围碳达峰碳中和与产业进步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协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全方位提高农业农村范围绿色低碳进步整体水平。重点做好种植业减排固碳、畜禽养殖业控污降碳、水产养殖业减排增汇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
2.提高秸秆综合借助水平。推进秸秆“五化”借助,强化秸秆综合借助配套要点支撑。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健全收储运网点基础设施建设与设施配套。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借助工作长效机制,组织拓展秸秆综合借助规划、宣传、示范、技术服务等工作。到2025年,秸秆综合借助率高于93%。(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借助。推广粪污密闭处置、气体采集借助或处置等设施应用。推进绿色种养循环,鼓励养殖、种植结合,农艺农机结合。推进生态循环农业进步,大力推广沼液资源化借助、粪肥就近就地施用。健全畜禽规模养殖场台账建设,逐步打造畜禽粪污采集、处置、借助信息化管理软件。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借助率高于93%。(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健全化肥减量增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肥料借助率。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配方肥和有机肥等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主要设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打造化肥减量技术咨询专家库。确保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完善化肥用量统计调查规范,规范化肥用量统计办法、统计口径。(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进一步加大农膜收购管理,加快构建废旧农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指导农膜用户科学用农膜,加快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农膜替代技术。分类推行有序推进农膜收购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一同推进农膜收购工作。到2025年,农膜收购率高于86%。(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进一步打造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购处置体系,探索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用户等收购主体落实收购责任方法,组织拓展收购示范点创建,督导收购主体全方位收购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购处置动态监测。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购率高于8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
(五)推进形成绿色生活方法,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1.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革新塑造市“4+x”垃圾分类模式。做好现有垃圾分类经验模式概要,发挥示范引领用途。继续推进长沙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借助示范县建设,依托长沙县模式及经验,拓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借助。(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研究拟定市快递行业绿色包装工作策略。支持打造快递包装商品合格提供商规范,推进电子商务与生产企业加大合作,降低二次包装。组织拓展快递包装绿色商品认证工作。打造市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专业化收购设施。到2025年,快递绿色包装用率高于90%。(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进步改革委)
3.加大塑料污染综合防治。拟定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策略,依法严格审查塑料生产有关新上项目,区别不同情形禁止或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用。加快市可降解可替代商品管理平台及产业链建设,推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生物基商品和可降解材料购物袋。打造塑料再生资源绿色收购站点,加大废塑料收购借助和处置。(牵头单位: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优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在居民小区逐步推进“撤桶并点”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全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地区规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采集设施。各区县(市)按需配备厨余垃圾站、可收购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健全有害垃圾和可收购物收运系统。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区、分类投放收运机制,引进一批专业公司进入农村环卫公共服务范围。(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进步改革委)
5.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优化市现有生活垃圾中转及终端处置设施配置,提标改造市餐厨垃圾全覆盖收运处置、厨余垃圾高效协同处置项目。在浏阳市和宁乡市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打造完善乡镇生活垃圾压缩、分拣、收购、处置设施,探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综合处置设施。(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保障市政污泥100%无害化处置。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置厂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规范乡镇污水处置设施运维管理,逐步探索市政污泥借助处置全步骤监督管理机制。鼓励城镇污水处置厂污泥干化后进入垃圾焚烧项目进行协同处置。推进污水处置厂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对污泥进行现场处置,降低运输污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推进推行生活垃圾阶梯式计费、终端处置地区生态补偿政策,以经济杠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规范有害垃圾分类采集、运输、贮存、综合借助及处置全过程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可收购物收购处置机制,完善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有关考核规范。完成固废监督管理平台提质工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进步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8.健全再生资源及商品类废物收购借助体系。深度推进再生资源收购借助体系与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规范城乡再生资源收购网点。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再生资源收购企业等推行“网络+收购”革新模式。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动力电池的有效收购借助和环保处置。打造商品类废物收购状况分类统计台账。到2025年,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辆等商品类废物收购体系覆盖率达到5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执法局)
(六)加大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借助
1.持续推进绿色建筑有关工作落实。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将绿色建筑纳入工程建设基本需要,加快普及优质绿色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进保温结构一体化进步,积极进步被动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鼓励拓展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推广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提高产业工人技术技能水平,拓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市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进步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打造,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的拟定。(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加大建筑垃圾平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外贸运输,健全建筑垃圾的收费体系。完善“一案多查”和违规档案登记规范,依法加大对建筑垃圾典型违法案件的惩处。打造诚信联合勉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行业的诚信管理。完善电子联单管理,依托市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提高管理的精准度。(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4.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新技术的应用。积极推广资源化借助新技术、新品,支持用可再生、可循环借助的绿色建材和施工周转工具,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借助产业进步。充分发挥政府投筹资建设项目的示范用途,以政府采购等方法引领建筑垃圾再生商品推广应用工作,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商品。(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5.拓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消纳场进行生态修复,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需要。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借助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七)加大四大体系建设,全方位提高保障能力
1.打造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规范体系。强化通常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规范。深化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提高综合管理效能。推进推行生活垃圾阶梯式计费、终端处置地区生态补偿政策,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深度推进再生资源收购借助体系与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规范城乡再生资源收购网点。探索收购主体落实收购责任方法,提高农药包装废物收购效率。拟定建筑工业化进步规划。(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体系。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拓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进步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支持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拟定地膜收购补贴政策、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购奖励规范等文件,在试点地区探索垃圾分类计价规范。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借助企业各项打折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完善“无废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联单管理规范,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严格涉重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加大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采集、贮存、转移、运输、借助、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污泥等范围多部门联合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保障手段
(一)加大组织领导。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拟定和印发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相应平时统筹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职员负责,统筹生态环境、进步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农业农村、商务、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部门),有序推进辖区内“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密切关注并积极争取有益于全市企业、工业园区进步的政策,引导借助国家、省、市、县(区)各项产业打折政策。落实支持资源综合借助企业各项打折政策。通过垃圾收费等机制,引导企业和居民推行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借助。对固体废物综合借助商品,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优先待遇,主张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优化“无废城市”重点支撑项目有关程序的办理步骤,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三)加强资金支持。畅通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途径,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资金支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固体废物资源化借助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理力度,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服务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鼓励企业技术革新,鼓励企业进步高新技术,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省级、市级革新型示范企业,落实各项打折政策。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进行合作拓展技术工艺的革新,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的投入,支持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技术革新能力,促进技术、资金、人才与生产制造的有机结合。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拓展“无废文化”宣传,推进“无废文化”建设。要在学校、社区、企业单位等广泛拓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普及“无废文化”,加大公众对“无废城市”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和鼓励全社会采取手段,降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借助,减少固体废物的害处性。
(六)加大公众参与。充分借助市民热线等反馈途径,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广泛同意公众监督,认真听取公众反馈建议,将公众认可度纳入“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本策略自2023年3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