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
为完善健全塑料污染治理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全市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依据国家《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素》及《湖南进步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塑料污染治理部门分工策略〉〈湖南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素〉》需要,结合我市实质,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商有关部门组织拟定了《娄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分工策略》《娄底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素》,现予以印发。
请市直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组织推行,并按国家和省需要每月16近日报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状况。要紧状况请准时反馈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娄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分工策略
2.娄底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素
娄底进步和改革委员会
娄底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娄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分工策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做好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依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的建议》(发改环资〔2020〕80号)、湖南进步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塑料污染治理部门分工策略》《湖南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素》(湘发改环资〔2022〕453号)、《娄底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的推行策略》(娄发改资环〔2021〕3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质和部门职能职责,拟定以下分工策略:
1、分工原则和工作目的
(一)分工原则
根据“各负其责、协调推进”的需要,落实市有关部门塑料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平时监管和全过程监管,着力构建塑料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的
打造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机制,确保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各项手段得到落实,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2、部门责任分工
(一)市进步改革委
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1、牵头拟定年度工作要素,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完善健全政策拟定和调查研究机制。
2、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十四五”规划纲要。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辖区实质,研究拟定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或工作策略。
3、牵头制修订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严格落实。推进行业网盟、协会拓展可降解塑料、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借助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引导有关企业和项目向再生资源加工借助基地、废旧物资循环借助体系试点城市集聚。
4、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协调市有关资金,支持可降解可替代制品研发生产及检验测试、塑料废弃物收购借助处置体系(设施)等项目建设。
5、将禁限塑宣传工作纳入节能宣传周,引导公众降低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
(二)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牵头拓展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1、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紧内容,纳入市“十四五”生态环保专项规划、市级环保督察范围,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2、加大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资质管理,加强医疗塑料废弃物处置单位环境监管力度。
3、探索制定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借助的环境保护有关地方标准,加大对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借助中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监管。
4、将塑料污染防治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范围,对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5、通过6.5环境日、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活动平台,引导公众降低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
(三)市科技局
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对可循环、可降解材料规模化、连续化生产等重要技术研发的支持,健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全产业链重要技术集成,遴选推荐一批资源节省、环境友好的商品和技术。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全市塑料制品及其替代商品的生产监管工作。
1、督促引导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打造材料采购、商品销售台账规范。规范废塑料加工借助行业秩序,引导有关企业和项目向工业资源综合借助基地集聚。
2、强化生产企业绿色管理责任,当令拓展可降解塑料产业链新型绿色Supply chain建设,支持推进可降解塑料制品及替代商品生产。
3、鼓励企业拟定绿色设计标准,在商品设计开发阶段使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用符合水平控制标准和作用与功效管制需要的再生塑料。支持引导行业协会拓展改性塑料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4、按期发布绿色设计商品名单,督促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披露生产信息并按规定需要标识可降解商品。
(五)市民政 局
负责全市民政社会福利保障机构禁限塑的监管工作。引导行业协会、公益组织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有序拓展专业培训、志愿活动等,宣传普及降低塑料污染的环保常识和办法,推进全社会形成文明、节省、绿色、环保的生产方法、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六)市司法局
负责完善法规规范,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塑料污染防治有关立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监狱、戒 毒所等直管单位禁限塑的监管工作。
(七)市财政 局
负责塑料污染治理市级财政资金和财税金融支持,加快推行可降解、可替代制品及综合借助商品绿色采购工作。
1、统筹有关财政资金,支持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2、将符合条件的可降解、可替代制品及综合借助商品优先纳入政府两型(绿色)商品目录,对纳入目录的两型(绿色)商品享受预留份额、首购、评审打折等优先采购政策,鼓励支持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符合塑料禁限需要的可降解、可替代制品及综合借助商品。
3、强化财政的分级保障功能,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需要,做好县(市、区)级塑料污染治投资理财政保障工作。
(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牵头规范全市城乡垃圾分类和塑料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1、深化落实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切实推进分拣本钱高、不适合资源化借助的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借助。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塑料再生收购体系“两网”融合。
2、督促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处置设施规范运行管理及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网收购处置。
3、在中心城区加快推行“无接触式管道直供饮用水”模式,降低一次性包装饮用水的消耗。
(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城市生活垃圾与塑料废弃物等可收购物的分类采集工作。
1、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处置,鼓励环卫部门与塑料再生资源收购企业合作,在写字楼、景区、商业街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合,增加可收购物和其他垃圾投放设施和清运频次。
2、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漂浮生活垃圾清理与城市垃圾采集转运处置工作的有效衔接,保障漂浮生活垃圾准时得到综合借助和安全处置。
3、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运行水平,推进低值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借助,加大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
(十)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港口码头、高速服务区等场合禁限塑监管工作。
1、在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合,增加可收购物和其他垃圾投放设施,督促船舶依法依规采集、转移和处置塑料垃圾。
2、协同有关部门,强化港口码头、高速服务区等人流、物流较多的场合现场监督检查,将违法违规销售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处置处置塑料废弃物的行为通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十一)市水利局
负责全市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水体及岸线正常状态保洁工作,准时清除露天水域、河道内冲刷上岸的塑料垃圾。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全市农用地膜禁限管理及废旧农膜收购、废旧农渔物资收购借助监管工作。
1、引导农业生产应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商品,用生物可降解地膜。指导农用薄膜收购借助体系建设。
2、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 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加大后续检查和无害化管理,坚决预防塑料废弃物非合法堆放及污染转移。
3、当令拓展农膜收购示范乡镇建设。
4、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积极拓展灌溉器具、渔网渔具、秧盘等废旧农渔物资收购借助。
5、拓展村庄清洗行动,改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十三)市商务局
负责指导、督促全市有关重点行业,禁止、限制销售和用不符合需要的塑料制品,加大废塑料的收购管理工作。
1、打造完善电子商务、外卖等新兴范围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
2、指导督促全市餐饮外卖行业,宾馆、酒店、民宿、民营书店等场合,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禁止、限制销售及用《湖南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用的塑料制品目录表》有关塑料制品,降低寄递环节二次包装。鼓励商场、超市等场合,通过设施出租、筹资出租等方法,布局安装自动销售平卷塑料袋机,打造塑料制品的销售、用信息披露规范。
3、在商场、超市、民营书店等场合,餐饮外卖范围与网上购物、物流等环节,推广用非塑制品及可降解材料包装。
4、在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子商务、外卖等范围,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商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推行“共享快递包装”、“共享配送器具”、“果蔬绿色包装直送”等新型物流模式,进步社区果蔬配送体系,构建标准化托盘、冷藏箱/保冷袋循环共用和跨平台运营体系。
5、拓展“网络+逆向物流”新型绿色Supply chain建设,鼓励塑料再生资源收购企业与电子商务外卖平台、环卫部门等合作,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绿色收购站点,将用收购装置的企业网点纳入地方收购体系,建设塑料包装废弃物等城市大件垃圾可收购物分拣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塑料再生收购体“两网”融合。
6、牵头打造完善一次性塑料制品用、收购状况报告规范,督促指导产品零售、电商、餐饮、住宿、书店等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拟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平台规则。
(十四)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指导、督促全市等级旅游景区、星 级旅游餐馆禁限塑的平时工作。
1、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需要纳入等级旅游景区和星 级旅游餐馆等级评定复核工作范围。在全市等级旅游景区餐饮市场、星 级旅游餐馆禁止、限制销售及用《湖南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用的塑料制品目录表》有关塑料制品。
2、在等级旅游景区推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
3、鼓励在旅游热门地区推行“无接触式管道直供饮用水”模式,降低一次性包装饮用水的消耗。
4、督促等级旅游景区打造完善生活垃圾正常的状态管理机制,准时清扫采集景区塑料垃圾。主张文明旅游,准时劝导制止游客随便丢弃饮料瓶、包装袋、湿巾等行为。
(十五)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平时监管,确保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置,打造台账,强化流向管理。
(十六)市税务局
按规定落实废旧塑料制品综合借助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借助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成本加计扣除等打折政策。负责全市本系统禁限塑的监管工作。
(十七)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塑料制品及其替代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水平监管执法工作,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禁止、限制用塑料制品工作。
1、拓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水平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我市“禁塑令”规定和已纳入禁限塑料制品目录的塑料制品,严厉打 击违规生产销售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和用虚标、伪标等行为。
2、协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商超、药房等场合,推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
3、协同有关主管部门,督促集贸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引导打造购物袋集中购销制,通过设施出租、筹资出租等方法,布局安装自动销售平卷塑料袋机,打造塑料制品的销售、用信息披露规范。
4、协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督促餐饮外卖范围推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需要的生物基商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商品。
5、打造农用薄膜市场监管规范,禁止销售未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禁止将非农用薄膜销售给农用薄膜用户,监督指导农用薄膜销售者打造销售台账。
6、严格塑料制品生产许可审核,严禁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协同有关部门,打造塑料制品溯源、质控、执法等信息化平台。
7、加大宣传,通过3.15买家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商品水平月等活动平台,引导公众降低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
8、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制修订改性塑料及可降解材料应用、快递产品绿色包装、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借助等地方标准,与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新兴范围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
9、按规定落实快递产品包装的政府绿色采购需要标准,对使用新型绿色环保材料生产的企业,积极提供标准拟定、商品标识和水平检验等技术支撑。
10、负责全市洗漱类化妆 品、牙膏生产企业监管,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化妆 品、牙膏。
(十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全市公共机构拓展塑料禁限工作。
1、将禁止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节省型机关建设内容。
2、加强宣传力度,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 领用途,推进公共机构、公共场合塑料污染治理。
3、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主办会议、会展等活动要率 先禁止提供和用列入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
4、加大对公共机构内部办公场合、会议室接待统一用瓷杯、玻璃杯或可降解纸杯的监管。
(十九)市供销合作联社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禁止销售、用未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膜,推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商品,健全废旧农膜收购体系、农膜销售用记录等有关工作。积极拓展废旧农渔物资收购借助。
(二十)娄底海关
负责落实全方位禁止废塑料进口的需要,强化市内口岸布控,严厉打 击“洋垃圾”走私入境的行为。
(二十一)市邮政管理局
负责全市邮政、快递范围禁限塑的监管工作。
1、指导督促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限制用《湖南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用的塑料制品目录表》有关塑料制品,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用需要,降低寄递环节二次包装。
2、在快递、邮政寄递等环节推广用纸箱等可降解材料包装。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商品和寄递配送器具。
3、贯彻落实国家局有关快递业限制过度包装需要等行业准则,打造完善快递范围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
(二十二)市委宣传部
协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禁限塑的宣传工作,统筹处置塑料污染治理有关重大舆情。
(二十三)市委网信办
负责塑料污染治理有关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大交流协商和引导处置。
3、保障手段
1、健全推行机制。由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拟定年度工作要素,畅通信息共享交流途径,完善健全按期协商交流与问题解决机制,督促、指导地方政府、有关企业做好塑料禁限和污染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可参照本策略研究落实当地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2、落实治理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企业应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履行本范围塑料污染治理监管职责,强化平时监管,按期组织拓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严厉打 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用禁限目录内制品的行为。
3、强化监督问责。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根据塑料污染治理任务时限需要,按月跟踪调度推行状况,对履责不到位、情节紧急的责任主体推行严肃问责、联合惩戒,视状况与绩效评价、政策支持、信用管理相挂钩。
附件2
娄底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需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获得更大效果,现提出2022年重点工作如下。
1、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方位贯彻新进步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 代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的导向,尊重客观规律和群众需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持续加大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和试点示范。聚焦电子商务、快递、外卖、农膜等重点范围,公共机构、公共场合等重点地区,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和县市区责任,着力解决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白色污染”难题问题,务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获得明显效果,以实质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主要任务
(一)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行动
严格实行有关禁止、限制销售用塑料制品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细化落实禁用塑料微珠政策,推进洗漱类化妆 品、牙膏禁用塑料微珠。(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抓落实,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抓落实,不再重复)压紧压实产品零售、电商、餐饮、住宿等主体责任,落实商务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用、报告规范,引导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电子商务外卖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商务部《一次性塑料制品用、收购系统》。在固定经营场合、固定经营摊位集贸市场探索打造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将一次性用品减量需要纳入星 级旅游餐馆评定工作。(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落实交通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需要,加大铁路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监督检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火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商品。推行绿色设计,提高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收购借助性能,在满足安全和材料性能的首要条件下,优先用符合水平控制标准和作用与功效管制需要的再生塑料。加强可降解塑料重要核心技术攻关和成就转化,不断提高商品水平和性能,减少用本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商品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健全有关替代商品的水平和安全指标。(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可降解替代材料测试和塑料制品绿色商品认证,提升性能测试和认证等公共服务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行行业企业诚信报备,发布行业规范性企业及可降解可替代制品(材料)名单。推进可降解可替代制品(材料)“集中采购、集中供给”平台、可溯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解决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塑料替代商品市场供需矛盾及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推进新兴行业替代商品应用。落实《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若干手段》《邮件快件限制过度包装》需要,进一步提升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箱和免胶箱的用法比率,减少快递包装塑料用强度。(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推进商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推广电子商务快件原装直发,着力降低电子商务产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行快递包装绿色认证规范,在生鲜配送、散货物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降解塑胶带,推广标准化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降低用一次性塑料袋、泡沫箱等。鼓励电子商务、快递企业与第三方收购企业探索合作打造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塑料垃圾规范收购处置行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采集系统建设,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合的生活垃圾分类采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支持规范再生资源收购借助企业以自营、代理加盟等模式加强城乡再生资源收购点(站、场)建设,健全城乡废旧物资循环借助体系,探索设立可循环包装、外卖餐盒协议收购点。(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打造完善旅游景区生活垃圾正常的状态管理机制,增加景区生活垃圾采集设施投放,推进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可收购物一体化收运处置;准时清扫采集景区塑料垃圾。(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拓展村庄清洗行动,对露天塑料垃圾进行清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一批规范化、规模化、互联网化、自动化收购站点和快递包装收购设施,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市进步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废塑料再生借助行动。准时修订再生资源收购目录,
打造废塑料再生收购借助重点联系企业名单,指导健全废塑料收购路径。(市商务局负责)健全再生塑料地方标准体系,支持废塑料再生借助重要技术研发,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借助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提高塑料废弃物高值化借助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通知发布一批符合塑料综合借助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支持废塑料再生借助项目建设,引导向再生资源加工借助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借助基地、废旧物资循环借助体系示范城市集聚,推进废塑料再生借助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洗化进步。(市进步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规定落实好废塑料再生收购借助企业有关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打折。(市财政 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江河、湖泊、水库“清漂”行动。充分借助河湖长制平台,打捞和清运各类水体水面漂浮塑料垃圾,加大漂浮垃圾清理与城市垃圾采集转运处置的有效衔接,推进漂浮垃圾的综合借助和安全处置。(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岸线垃圾清理,集中清理资江、涟水、孙水干流岸线3公里、要紧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露天生活垃圾,准时清理冲刷上岸的塑料垃圾,严查塑料垃圾非 法倾倒岸线的行为,预防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向水体泄露。(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主张文明旅游,对随便向水体丢弃饮料瓶、包装袋、湿巾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膜和农 药化肥包装治理行动。深入推行农膜收购行动,继续拓展农膜收购示范县建设,推广标准地膜应用,聚焦重点用膜区域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推进专业化收购、资源化借助和妥善处置,确保农膜收购率稳定在8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拟定农 药化肥包装材质、规格、清洗、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借助等系列标准。拓展农 药包装物收购行动,因地制宜布设农 药包装废弃物收购点(站)。合理处置肥料包装废弃物,对有再借助价值的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借助,降低废弃物产生量。(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农膜和农 药化肥包装废弃物收购处置的环境监管,持续拓展农田残留地膜监测。(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引 领示范行动。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节省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内容,建设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进步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拓展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案例遴选,加强示范案例的推广力度。推进公共机构和公共场合塑料污染治理示范,在省级机关和部分公共机构、公共场合推行一批塑料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年底基本达成市级公共机构全覆盖。(市进步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健全两型商品采购规范,将符合条件的可降解、可替代制品及综合借助商品优先纳入政府两型(绿色)商品目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可降解塑料等替代商品。(市财政 局负责)发挥公共机构表率用途,在举办会议、会展等活动时禁止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杯、塑料餐具等制品,率 先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合探索拓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七)重点范围督导行动。组织拓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将县(市、区)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状况纳入市级环保督察范围。(市生态环境局、市进步改革委牵头负责)将塑料膜(袋)、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等塑料制品纳入重点工业商品水平监管目录,大力宣贯推行限制产品过度包装标准,加大产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督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商品综合执法力度,加大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企业实时跟踪抽查。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严禁以医疗废物为材料生产塑料制品,从严查处“洋垃圾”走私入境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娄底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借助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预防二次污染。指导新投运焚烧厂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通过技术帮扶、测试、调查、执法等方法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八)宣传引导行动。通过绿博会、“3.15”买家权益日、6.5环境日、减塑日、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商品水平月等活动平台,举办专业论 坛和可降解可替代商品集中展示,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好经验、容易做法、好典型,加强推广应用力度。(市进步改革委、市团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方法,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报道,做好塑料污染治理有关政策宣传解析和舆论监督,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塑料污染问题、正确理解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支持义工组织、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公益组织拓展塑料污染治理义务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督促有关行业协会、平台和企业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培训力度。(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3、组织推行
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统筹协调,完善健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促,推行按月调度,当令通报重点工作落实状况。各有关部门根据分工策略,明确责任科室,强化协同配合,准时对接省厅(局)最新政策动向,务实高 效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各部门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本钱区域塑料污染治理目的任务。有关部门要拓展正常的状态执法检查,坚决依法打 击违规生产、销售、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与哄抬可降解塑料材料及制品价格的行为。
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每月按时将本范围、当地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状况、主要做法和经验效果等报送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进步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职能职责,准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进步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反馈塑料污染治理重大状况、典型经验和重点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