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审验汽车、报废汽车查处力度,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张掖公安交警充分借助公安交管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严查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2月十日16时13分
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罗城中队
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
一辆号牌为甘G4V2XX的“起亚”牌小型轿车
涉嫌为逾期未报废汽车
接到预警信息后,中队民警立即行动,依据汽车行驶轨迹,飞速在高台县红色大道与高火公路交界处将该车拦截,并通过公安应用系统核查比对,发现该车是出租转非营运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刘玉某也对自己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驾驶人刘玉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二款规定,驾驶人刘玉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辆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且两年内不能申请机动车辆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其驾驶的甘G4V2XX的“起亚”牌小型轿车已于2月15日上午被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解体强制报废。
报废车风险知多少
01安全隐患多
02易诱发交通事故
03肇事无保障
04后遗症状多
张掖交警提示
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稳定性、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汽车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另外汽车用年限长,发动机功率不足,尾气排放超标,也对大方环境导致了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