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大的长方形包装盒内只摆放了8罐小瓶装燕窝,仅凭肉眼观察就感觉“空荡荡”,经测量计算,其包装孔隙率达到74%,远超国标规定的40%。9月25日,上海突击检查商超百货,发现5批次产品涉嫌过度包装,一些燕窝、西洋参包装“臃肿”,个别香水包装空隙率甚至高达93%。
产品包装的目的,第一是保护产品,第二是促进推销。华而不实的过度包装紧急偏离了这一准则。一是浪费资源。纸张、橡胶、玻璃、塑料、钢铁等包装工业原材料,都是紧缺资源,而包装物收购率又非常低,纸包装制品收购率为25%左右,塑料包装制品收购率只有15%。
二是污染环境。国内包装废弃物年排放量在重量上已占城市固体废弃物的1/3,体积上更达到1/2之多,且排放量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
三是损害社会利益。顾客在支付了必要的产品价值后,又被强加了价钱不菲的包装费;部分企业夸大包装装饰功能,对其他合法经营的企业造成了不正当角逐。
四是诱发浪费风气。过度包装诱导一些顾客追求攀比、奢华、浮夸的社会风气,不利于建设节省型社会。
过度包装现象屡禁不止,与部分国人爱面子的送礼风俗密不可分。抵制过度包装,需要顾客理性购物,全社会一同抵制“讲排场、好面子”畸形虚荣花费观念。
更要紧的,是从规范上扎紧笼子。之前,虽然国内法律对过度包装有详细规定,但针对违规行为缺少具体惩处手段,这让一些企业有了可乘之机。一些地方多年前就已对产品过度包装“宣战”,并颁布了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但可以查处的对象限于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者,而过度包装产品大部分生产厂家都不是当地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监管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行,其中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准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紧急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对外地生产者不再“查而不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线索后,可直接对有关生产企业进行处罚,真正从源头威慑和杜绝过度包装行为,法规“长牙齿”,监督治理更有底气。
“双节”临近,礼品市场迎来采购高峰,产品过度包装现象也第三引发社会关注。包装上的浪费,风险丝毫不亚于舌尖上的浪费,在全社会都在倡导节俭、反对浪费的当下,禁绝过度包装势在必行。以“双节”为契机,加大监管、跨域合作,对节日礼品市场过度包装现象来场大扫除,非常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