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沈阳将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审核、环保登记号码编定及环保号牌的制作与发放。10月1日起,未进行编码登记得到环保号牌以及尾气排放测试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沈阳市各类施工现场作业。
日前,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沈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工作策略的通知。策略监管对象主要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施工等场合、单位和个人所拥有或采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比方说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打桩机、压路机等。
该工作策略明确,在推销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力度方面,根据需要,沈阳全市所有推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要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准则,并依法查处推销不符合国家规定准则机械的行为。
同时,还将推行编码登记方案。2020年8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完成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清单报送,推进未进行编码登记的机械所有人和采用人,根据《沈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指南》登录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登记申报。
9月底前,沈阳将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审核、环保登记号码编定、环保信息采集卡及环保号牌的制作与发放。同时,还将打造新购置和转入机械30日内编码登记方案。
今年10月1日起,未进行编码登记得到环保号牌以及尾气排放测试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沈阳市各类施工现场作业。各类施工招标需要采用达标排放、完成编码登记得到环保号牌的机械。
到2020年年底前,沈阳计划完成全市已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测试。在推行机械强制测试方案方面,将率先在8月底前完成沈阳市建设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测试。对超标排放的机械依法查处,并责令撤场修理。
从2021年起,每年对在沈阳市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一次尾气强制测试。对尾气超标排放的机械注销环保登记和环保号牌。
值得注意的是,沈阳还将打造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加大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执法。
对在沈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二环内)违规采用的高排放机械(达不到国Ⅲ准则)推行责令撤场处置;对超标排放行为依法查处,并强制撤场修理;对未实行环保准入方案的企事业单位、工地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惩治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