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综合施策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推行建议》(简称《建议》),提出加大营运汽车准入管理和综合性能测试,严把营运汽车技术关,加大在用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一般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资质分类许可,深化源头治超。
规范货运市场环境需要整理多方力量。《建议》将治超工作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目的管理专项考核,需要各市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督查考核,按期调度部署本区域治超工作,并适时拓展执法专项督查;对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进行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引导其装配采用称重设施,采取执法职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法,加大货物装载监管。
扎实推进“一超四罚”,让超限者不敢越界。《建议》明确,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越3次的货运汽车及驾驶人,采取吊销汽车营运证和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汽车超越本单位货运汽车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紧急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放行汽车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源头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
优化服务,让大件行得通、走得畅。《建议》提出,全方位推行大件运输分类许可,对一类大件在拟申请路线无特殊状况下,达成“即刻办”;对二类大件,组织拓展历史许可云数据剖析,对同类大件申请通行相同路线等情形,推进同准则办理,达成“迅速办”;对三类大件,可按规定委托专业机构拓展评估服务,推进许可专业化和系统自动化,达成“专业办”。
现在,辽宁正在拓展打 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专项 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拓展半个月以来,全省累计监督推行卸载分装消除违法行为2741辆次,卸载分装货物10万余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