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健康稳定进步
据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新冠疫情期间,道路客运企业收益大幅降低、防疫加入本钱增加,经营面临巨大重压。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进步的要紧指示精神,全方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为道路客运企业纾困解难,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通知,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健康稳定进步。
落实国家既有支持政策
落实财税金融打折政策。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将免征客运企业客运收入增值税、个体工商户税收打折、延长亏损道路客运企业最长结转年限、道路客运企业贷 款展期或续贷、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等各项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惠企政策在行业内落地。
落实社会保险减免政策。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导道路客运企业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或缓缴,减轻疫情对道路客运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稳定道路客运行业就业。
落实营运车险打折政策。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银保监部门教导道路运输协会和道路客运企业主动对接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采取双方或者多方协商的方法,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成本抵扣等方法,合适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客车保险成本。
积极颁布地方扶持政策
推进打造疫情防控补贴补偿帮扶机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准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道路客运企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实行的应对运输任务给予合适补偿,对道路客运经营者、汽车客运站购买测温设施、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有关支出给予专项补助,并通过设立专项帮扶资金、进行贴息补助等方法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对冲疫情影响,加快恢复自己活力。
积极颁布行业进步扶持政策。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推进道路客运经营者、汽车客运站转型升级和城乡客运一体化进步,协助道路客运企业渡过难关。各地可依据实质状况,对省内按期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汽车通行费推广月票或年票制,实行大顾客打折。
参考借鉴有关省份扶持经验做法。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借鉴学习辽宁、黑龙江、云南等省份支持道路客运企业的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通过设立专项帮扶资金、进行贴息补助、设立以奖代补资金、减免服务管理成本、落实金融税收保险打折政策等方法,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对冲疫情影响,加快恢复进步。
减轻企业和从业职员负担
鼓励减免运维费、服务费等有关成本。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对接协调有关部门,鼓励有关平台服务商免收或减少疫情防控期间道路客运企业卫 星定位系统、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等运维服务成本,鼓励有关充换电服务商适当减少新能源客车充换电服务成本。
鼓励减少承包费、管理费等有关成本。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教导道路客运企业统筹分析企业进步、从业职员收入和行业稳定,加大与从业职员交流,鼓励有关企业采取减免承包经营费、企业管理费等手段,切实减轻从业职员尤其是农村客运从业职员负担。
优化疫情期间管理服务
开辟生意办理绿色通道。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拓展道路客运生意网上办理,简化办理步骤,确保办理事情迅速办结。道路运输汽车年审时间到期,暂时没办法进行汽车审验或不拥有有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延长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期限。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可结合新冠疫情期间停班状况,在原许可的基础上适当延长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经营期限。疫情防控期间停运时间不纳入连续停运时间,由此造成的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不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推进行业转型升级
提高客运站增值服务能力。客运站经营者可在不改变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的首要条件下,依据客流变化和市场需要,拓展旅游集散、邮政、物流等服务功能,达成传统客运站向集车站、商贸、旅游集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转型,达成站商融合。支持乡镇客运站向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转型,鼓励在不改变产权和服务功能的首要条件下通过招标、委托管理、以商养站等方法拓展平时的维护。
支持道路客运新模式新业态有序进步。推进运输与旅游融合进步,支持道路客运企业通过调整客运班线起讫站点、增设停靠站点等方法开行景区直通车,积极开发“车票+门票”“车票+门票+宾馆”等运游融合服务商品。鼓励班车客运经营者拓展定制客运服务,经营者可自行决定日发班次,在客运班线起讫地、中途停靠地依据乘客需要自主设置停靠点。






